河南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做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工作。
《通知》要求,省、市及38个国家级脱贫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积极推荐该省38个国家级脱贫县产业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入驻“832平台”,优先推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经营主体以及使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取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的供应商。38个国家级脱贫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对已入驻“832平台”的供应商重新核查,保留产品产地、增收效果符合要求供应商的平台销售资格;要依据供应商产量核定上架产品供应量,督促供应商按照平台要求进行产品包装和标识并加强自控自检,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平台在售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测,推动实现“832平台”农副产品带证销售和质量可追溯。